浙江资产评估--三类方法之市场法
2018-09-10 10:03
  

  浙江资产评估--三类方法之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市场法的涵义

  市场法是以类似企业或类似交易事项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基础来估算目标企业价值的一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市场法,其理论基础是替代原则。也就是说,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中,购买一项资产的价格,绝对不会高于有相同效用的替代品的价格,否则,市场会出现套利行为,从而再次使市场达到均衡。

  企业价值评估运用市场法,必须有其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必须存在一个企业交易完善活跃的市场,且这个市场已经有一定的历史,以便有充足的有关企业价值方面的信息资料。其次,运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必须保证评估标的企业和所选参照物之间有充分的可比性,即要有可比较的参数。

  市场法的选择使用

  市场法是根据资本市场真实反映企业价值的程度来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采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时,不仅需要分析企业的现实状况,还需要了解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的初始投资及预期收益;不仅需要分析企业内部因素,还需要分析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外部因素,因此,采用市场法对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分析更加翔实,更加系统,具有综合性和专业性特点,评估结果也易于被市场主体理解和接受,市场法中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源于市场,更能体现市场供求关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使评估结果更加贴近市场。但是,市场法中交易案例的选择与各项价值影响因素权重的确定等,受评估人员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个别企业的交易价可能是处于特殊目的而形成的,尤其是上市公司,其股价受政策影响较大,容易受到市场炒作,交易价格可能与市场价值背离较大。因此,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使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市场法适用于市场数据充分并有可比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条件下的企业价值评估。

  (2)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所选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通常应当与评估企业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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