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哈尔滨专利评估有利于专利成果转让及对外维权。专利评估为专利权人的研发成果兑现提供了有力的价值依据,清晰的了解到专利成果在市场上的资本化价值。同时,为专利权人及企业在对外维权上提供了专业的索赔价值的保障。
随着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在不断的加强,我国专利申请近年来急剧放量。对企业来说,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申请专利以后进行权威机构评估后对专利权增资、融资贷款、专利成果转让及对外维权等经济行为提供帮助。
首先,专利评估可用于专利增资出资。
增资是指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法》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此,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无形资产都可以直接用来投资融资,出资比例最高可以达到70%。
其次,专利评估可用于融资贷款。
以技术为主的企业当中,在企业经营时,可把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价进行知识产权完全的资本化,以其技术在行业领域中所拥有的先进性与独立性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依据。而我国的相关法律当中也规定了专利、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可作为质押物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进行质押贷款,为企业盘活了大量的无形资产。
专利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渠道,一方面积极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度过资金难关,为专利产品打开市场赢得宝贵时间。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将专利权质押融资合法化,对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设定质押,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以设质专利权优先受偿。
“非专利技术”也叫专有技术,又称秘密技术或技术诀窍,是指从事生产、管理和财务等活动领域的一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秘密知识、经验和技能,其中包括工艺流程、公式、配方、技术规范、管理和销售的技巧与经验等。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作为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
(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
(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在“非专利技术”出资过程中“非专利技术”是出资人能够享有所有权的一类财产,是可以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因此,“非专利技术”不是公知技术,公知技术不是任何人的财产,不能作为股东的出资。新公司法27条作出的规定比较明确:“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家出资。”这也是注册资本的根本要求。
专利评估有利于专利成果转让及对外维权。专利评估为专利权人的研发成果兑现提供了有力的价值依据,清晰的了解到专利成果在市场上的资本化价值。同时,为专利权人及企业在对外维权上提供了专业的索赔价值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