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资产评估师对财务报告中公允或特定价值进
2018-09-12 14:10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概述,就是指资产评估师对财务报告中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 的行为和过程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及其作用

    (一)定义

    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在遵循评估准则的基础上,还要参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以满足财务报告披露的要求。

    (二)评估的作用

    1、评估技术能够满足会计计量专业上的需求。

    2、评估专业行为能够为会计计量的客观性奠定基础。

    3、评估的独立地位能够强化公允价值的公正性。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规范体系

    主要包括合并对价分摊;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特点

    1、为会计计量提供服务,会计计量模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披露要求影响了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的确定及评估方法的选择。

    2、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

    比如:为企业合并事项提供评估服务时,所涉及的会计模式是公允价值,对应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多样性。

    (三)与会计和审计的互动关系

    部分新的计量办法超出了会计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范围,财务报告外部使用者更希望和愿意看到的是由独立专业人员提供的评估结果。

    基于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单位和人员不能对同一客户提供公允价值评估服务,审计人员是公允价值计量的最终审核人。

    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负责,外部评估人员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负责,审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的审计结论负责,会计责任体系发生了变化,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

    第二节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实务应用

    一、 资产评估在企业合并对价分摊中的应用

    (一) 企业合并对价分摊

    1、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划分)

    2、合并对价分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对购买方购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比如:1000万购买了800万的净资产,那么200万形成了商誉。

    3、合并对价分摊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需披露被购买方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每年的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

    (二) 合并对价分摊评估中的评估对象

    1、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所对应的评估对象为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合并对价分摊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为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2、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确认原则与识别

    根据无形资产和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为依据识别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辨认的具体判断标准见教材P439图12-1。

    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确认:某项资产是否源自合同权利或基于法律的法定权利;某项资产是否可从被收购公司分离出来,出售不受限制。

    注意:消费者基础、客户服务能力、地域优势、经过特别训练的员工等不能作为可辨认资产。或有负债的识别根据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中的依据进行。一般包括产品质量保证、不可撤销的亏损合同、未决诉讼、重组义务等。

备案号:京ICP备170385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