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必要性,清楚的认识品牌价值,对参与品牌并购、品牌特许等经营活动时才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经济发达国家的一些知名企业出现了品牌收购热潮,开始让整个企业界对品牌价值刮目相看。在1998年几个月的时间里,美国、法国、英国、瑞士四国就出现了四起大宗品牌收购交易,而且都与食品品牌相关,交易总额超过500亿美元。其中,美国食品和烟草巨人菲利普.莫里斯公司(PhilipMorrisCom-paniesInc.简称PM)收购了拥有众多著名品牌的奶酪制品生产商卡夫公司,收购价129亿美元,是当时卡夫公司有形资产价值的4倍。而2013年9月尘埃落定的中国双汇收购美国食品巨头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则让世界的目光穿越了太平洋。
近十几年来,我们看到,随着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品牌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不断凸显,围绕品牌进行的并购、特许经营等相关运作正进入活跃期,不少农业企业负责人发现品牌价值的评估及量化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了。但截至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界,对于怎样合理评估品牌价值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有学者认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目的和个人背景的限制,赋予其不同的含义,给出了不同的评价方法。
1.市场法。品牌农产品必然表现为价格优势。
2.偏好法。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一旦形成,就会成为左右顾客购买农产品数量、频率及愿意支付价格水平等消费习惯的重要因素。
3.收益法。就是通过估算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贴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进行累加从而确定品牌价值的一种方法。
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对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是有重要而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