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评估与知识产权出资 。在认缴注册的企业眼中,知识产权出资可以用来完成实缴。这样做的好处主要有两方面:第一,用知识产权出资是永久出资,它不会存在注册资本金抽逃的问题,而且将无形资产评估的价值注入注册资本,属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允许损耗的,像知识产权这样无法计量损耗的固定资产可以分十年进行摊销,就是说,假设公司有10的无形资产,那么平均到10年,公司的每年就可以有1个亿是不需要缴所得税的,这样可以让公司长期享受国家的减免税政策。这同样也适用于用知识产权来设立公司。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知,设立公司的时候,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出资,所以以上两点好处同样也适用于用知识产权来设立公司。那么在用知识产权设立公司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需要进行评估。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虽然目前现金出资已经不需要验资,但是如果用知识产权出资,仍然需要进行评估。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仅仅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认识还不够,需要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来确定价值。
二、评估机构。
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也并非找任何评估机构都可以。
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所以,委托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时候,要注意评估机构的资质问题。
三、可以出资的具体权利。
商标、专利、著作权均可以作价出资。
企业的商誉、特许经营权有的时候也会被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价出资。
四、公司已有的知识产权不能为自己增资。
有的公司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而且非常有价值,于是想把这些商标、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进行增资。这是不允许的。
对于公司自有的知识产权,并非股东的资产。而出资也好、增资也有,指的是股东出资或者增资,并非企业自己给自己出资、增资。
所以,不管企业的知识产权已经多么有价值,都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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